安全质量技术知识
建筑人学习基地

土料碾压筑堤质量控制应符合的要求

知识点:土料碾压筑堤质量控制

来源:堤防工程施工规范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

  1 堤身填筑施工参数应与碾压试验参数相符。

  2 土料、砾质土的压实指标按设计干密度值控制;砂料和砂砾料的压实指标按设计相对密度值控制。

  3 压实质量检测的环刀容积:对细粒土,不宜小于100cm3(内径50mm);对砾质土和砂砾料,不宜小于200cm3(内径70mm)。含砾量多环刀不能取样时,应采用灌砂法或灌水法测试。

若采用《土工试验方法标准》规定方法以外的新测试技术时,应有专门论证资料,经质监部门批准后实施。

  4 质量检测取样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)取样部位应有代表性,且应在面上均匀分布,不得随意挑选,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;

2)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/3处取样,若下部1/3的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,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满土样为准,并记录压实层厚度。

  5 质量检测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)每次检测的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小,机械筑堤时不宜小于600m2;人工筑堤或老堤加高培厚时不宜小于300m2

2)每层取样数量: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量每100m3~150m3取样1个;抽检量可为自检量的1/3,但至少应有3个;

3)特别狭长的堤防加固作业面,取样时可按每20m~30m一段取样1个;

4)若作业面或局部返工部位按填筑量计算的取样数量不足3个时,也应取样3个。

  6 在压实质量可疑和堤身特定部位抽样检测时,取样数视具体情况而定,但检测成果仅作为质量检查参考,不作为碾压质量评定的统计资料。

  7 每一填筑层自检、抽检后,凡取样不合格的部位,应补压或作局部处理,经复验至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。

  8 土堤质量评定按单元工程进行,并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)单元工程划分:筑新堤宜按工段内每堤长200m~500m划分一个单元,老堤加高培厚可按填筑量每5000m3划分一个单元;

2)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,是对单元堤段内全部填土质量的总体评价,由单元内分层检测的干密度成果累加统计得出其合格率,样本总数应不少于20个;

3)检测干密度值不小于设计干密度值为合格样。

  9 碾压土堤单元工程的压实质量总体评价合格标准,应按表10.4.1-1的规定执行:

表10.4.1-1碾压土堤单元工程压实质量合格标准

堤型 筑堤材料 干密度合格率(%)
1、2级土堤 3级土堤
均质堤 新筑堤 粘性土 ≥85 ≥80
少粘性土 ≥90 ≥85
老堤加高

培厚

粘性土 ≥85 ≥80
少粘性土 ≥85 ≥80
非均质堤 防渗体 粘性土 ≥90 ≥85
非防渗体 少粘性土 ≥85 ≥80

 

注: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。

①不合格样干密度值不得低于设计干密度值的96%;

②不合格样不得集中在局部范围内。

  10 土堤竣工后的外观质量合格标准,应按表10.4.1-2规定执行。

版权声明: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.0国际许可协议 [BY-NC-SA] 进行授权
文章名称:《土料碾压筑堤质量控制应符合的要求》
文章链接:https://www.xixiku.com/4120.html
本站资源仅供个人学习交流,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,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,否则法律问题自行承担。